當你嘗試將金字塔原理運用於具體的寫作時,在多數情況下,只要稍微練習,應該不難決定你想法的整體結構。你通常可以不用花太多力氣,便能找出你的「主題」、清楚說明讀者的「問題」、徹底地思考「情境」和「衝突」,並提出你的中心思想。然後利用問題/回答的方法,你可以相對輕鬆地提出下一層論點。

   不過,當你完成文章時,你還是必須仔細檢視文章的論點結構。在這個階段,你可能發現自己犯下兩個常見的錯誤:

列舉關係鬆散的論點(如:「十個步驟」或「五個問題」)。僅以一個複數名詞來概括這些論點,證明其為一組相似論點,而非以其共有一個內在的邏輯關係來評斷。
不用具有啟發性的論點,而是採用空洞的主張(「公司有五個問題」),來做為全文的中心思想。

人們習慣採取列舉的方式似乎是個普遍的現象,而這也不失為一個好方法,可以用來取得你想法的大致樣貌。然而,此法的技巧在於,不能就此打住,而是要深入並確保每組論點確實具備內在的邏輯,然後明確地說明那個邏輯關係所暗藏的意義。

   嚴格檢視幾組論點需要下功夫(事實上,它是邏輯思考過程的核心),這一點無疑是人們經常忽略它的理由。但是忽略它意味著你並沒有完全把你的想法告訴讀者;更糟的是,你從來沒有完全抓住自己想法的核心。如此一來不僅浪費時間與資源,不幸的是,可能還意味著你的思考並不深入和周全。

為此,你必須了解,理論上,文章論點的組成絕非巧合,它們必然經過大腦的選擇,因為大腦看到這些論點之間存在一個邏輯關係;大腦必須先進行邏輯分析,以便看出這樣的關係。在此情況下,你選擇的順序應能充分反映大腦在進行分組時所執行的分析活動。而大腦在這方面只會執行以下三種分析活動(請參見圖表)。

1.大腦可以決定某項結果的成因

每當你撰寫報告,告訴讀者去採取某項行動(譬如:開除業務經理,或是由各地區承擔業績壓力),你這麼做是因為你認為這項行動將有一個特定的結果。你預先決定你想要達成的結果,然後找出達到這個結果所必須採取的行動。

當達成這個結果需要同時採取多項行動時(例如,用三個步驟去解決一個問題),這些行動就成了一個過程或系統──即共同造成這個結果的一組原因。完成該過程或是執行該系統所需的這些步驟只能夠隨著時間逐一進行,因此,代表一個過程或是系統的一組步驟永遠都是按照「時間順序」(time order)進行,而這組行動的總結永遠都是實行這些行動的結果。

2.大腦可以化整為零

這是在創造組織圖或是描繪產業結構時,你所熟悉的技巧。舉例來說,如果你要決定「產業成功的關鍵因素」,你必須先想像那個產業的結構。這麼做了以後,再決定取得每個部分的成功必須做好什麼事情。得出的一組三或四個關鍵因素將會被按照邏輯排列,以配合你設想的結構所顯示的各個部分的順序。這就是「結構順序」(structural order)。

3.大腦可以將同類事物歸為一組

每當你說一間公司「有三個問題」,你真正的意思並非僅限於字面上所指涉的。公司有許多問題(一大堆的問題),而你是在與其他問題做某種比較之下,將特別值得注意的三個問題歸成一組。你的意思是,每個問題擁有一個特性,透過這個特性你能夠分辨它是某種特定類型的問題──例如:因為每個問題都是拒絕授權的結果。

   這三個問題都擁有相同的特性,但是擁有的程度卻不同(如果它們擁有相同程度的特性,你就無法區分它們)。因為它們的程度是不同的,所以無論最初是何種特質使你將它們界定為某問題,你是按照它們所擁有的特性的程度大小來排列順序,這種順序可以被稱為程度順序(degree order)、比較順序(comparative order)或重要性順序(order of importance)。

   此上這些邏輯順序既可單獨應用,也可綜合應用,但是每一組論點必然都要存在其中一個順序。換句話說,由於唯有透過應用這三種分析架構的其中之一才可能創造一組論點,則任何一組論點都必須要有這三種順序之一來做為基礎。因此,你應該謹慎地在你的每組論點中尋求一個邏輯順序。如果你沒有找到一個邏輯順序,你馬上知道這組論點是有問題的。了解邏輯順序暗藏的架構可以幫助你找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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