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公平與效率 (改版後書名為《平等與效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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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有光是知名的華人經濟學家, 於福利經濟學方面研究很深.

本文主要結論為, 平等政策(社福政策) 最好是施行整體性的平等政策, 而非個別措施的平等政策.

  • 2012-07-25 00:57
  • 中國時報
  • 黃有光
  •  台灣馬英九總統在今年連接多次推行意圖增加平等的「富人稅」,包括控制房屋投機與奢侈消費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與證券交易所得稅,還增加油電的價格,受到不小的反對。筆者不是台灣居民,不想參與台灣政治,只是從純粹經濟學觀點,討論措施的利弊。

     經濟學第一福祉定理證明,在一些簡單假設(主要是不考慮汙染與無知等問題)下,有完全競爭的市場經濟的全局均衡會達致資源的最有效率(efficiency)的配置,不需要政府的干預。然而,這並不表示也會達致最公平的所得分配。因此,如果從社會正義或平等(equality)的考量,政府進行財富的重分配,雖然不能夠用經濟學來支持,但也不能夠用經濟學來反對。從社會平等的觀點,只要重分配的程度不是太大,方法不是太沒有效率,很可能是利大於弊的。

     其次,如果考慮到近幾十年的心理學、行為經濟學與快樂研究的一些發現,就可以認識到,對奢侈品徵收額外的稅收不但能夠增加平等,而且也能夠提高經濟效率。

     一個發現是,小康後的消費水準,幾乎完全不能增加人們的快樂。但人們還是拚命要多掙錢,多消費。這主要是人們之間的相互競爭、相互攀比、相互炫耀。炫耀性消費的重要,早就有經濟學者討論過,但近來的研究發現,相對攀比的重要性,遠遠超過以前人們所想像的程度。甚至在中國與印度的落後農村,相對收入的重要性也是絕對收入的兩倍左右。相互攀比的結果是,對整個社會而言,大家辛苦多工作,多賺錢,多消費,但只是相互抵消,並不能夠增加快樂,反而增加汙染,危害環境,造成減少福祉的增長。因此,應該對高收入徵收高額的所得稅,對有炫耀性的奢侈品徵收較高的稅率。

     筆者也曾經在《美國經濟評論》論述過,像鑽石與黃金類的物品,不是其消費量,而是其總價值(消費量乘以價格)影響消費者的效用。對鑽石性物品征一百億元的稅,不是造成一三○億元的總負擔,也不是一○○億元的負擔,而是完全沒有負擔,因為當價格隨稅收而增加時,消費者可以減少消費量而不減少價值與效用。如果不考慮行政成本,政府稅收的增加,完全是淨得利。因此,純粹從效率的觀點看,也應該對這類物品徵收很高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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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與效率:你必須有所取捨

    Equality and Efficiency: The Big Tradeoff

    作者:亞瑟.歐肯 (Arthur M. Okun)

          譯者:許晉福

          出版日期:201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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