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遭到美國金融主管機關罰款1.8億美元(約台幣57億元),相關報導已很多。只記錄下幾則評論,僅供參考。
法遵,完整來說是法令遵循(legal compliance),目前國內銀行的所有分行都必須指定一名「法令遵循主管」,以執行國內主管機關或來自國際性的反洗錢之作業要求。
而兆豐銀行,前身為ICBC(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及交通銀行,也是早期最國際化的銀行之一,也是目前國內兌換外幣方面的重要銀行。
當然,此事件受到矚目,有很大原因是因為它不是一般的民營銀行,而是官股佔了17.8%的半官方銀行,因此其大幅虧損就等於不當虧空了納稅人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