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06 苦勞報導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今天(3/6)上午發表《核四真實成本與能源方案報告》,針對行政院長江宜樺在宣佈核四公投時,將核四停建等同於「承受高電價與限電危機、犧牲經濟成長並放棄對於低碳家園的追求」,以及前經濟部長施顏祥在更早之前的「不建核四電價漲4成」之發言,提出具體數據,反駁這類將核四興建與經濟、電價、電力缺口甚至環保進行扣連以恫嚇民眾的說法。報告並指出:與其再投入至少新台幣1.2兆元進入「工程」、「時程」、「安全」皆無解的核四計畫,政府應以「用電需求零成長」為原則,調整產業結構、發展再生能源。
報告中指出,除了到目前為止已經投入的2,838億元興建預算外,假設核四運轉40年,後續的核燃料、運轉維護、除役及核廢料處理成本,至少仍須花費1兆1,256億元,還將伴隨2,430噸的高階核廢料,以及24萬桶的低階核廢料。而這1.1兆多的花費,並不包括除役後土地復原的成本,而且還是以「安全運轉」為前提,一旦發生核災,損失將更加難以估算。
上述數字外,綠盟理事趙家緯說,續建核四也意味著需要承擔核災風險的機會成本。日本經濟研究中心估計,福島核災的復原成本將上看2千5百億美元,另外法國核能研究所估算,如果福島核災發生在法國,經濟損失將達5千8百億美元,這分別約佔了台灣總GDP的60%以及一整年的GDP。
根據台電說帖,在大林與林口火力發電廠陸續除役,以及每年電力需求持續增加的情況下,如果核四沒有商轉,全國電力備用容量從去年(2012)的22.7%,將在2015年降到7.4%,台電便已此宣稱核四不商轉將有缺電危機。趙家緯指出,台電的假設是未來3年的尖峰負載每年成長3.5%,2015年就較2010年增加了13%,而這個數字是核四淨尖峰能力的1.5倍,換句話說「即便核四商轉,限電危機還是存在。」
趙家緯表示,依照台電用電需求持續成長的假設,到了2025年,用電量將較2010年增加43%,「這個數字是5.2座核四電廠以及2座台中火力發電廠才能填補的缺口」,他質問:這真的是台灣想要的發展模式嗎?
趙家緯進一步指出,到2025年預估增加的43%用電量中,工業用電就佔了78%,但根據經濟部的預測,所伴隨的GDP成長卻僅約23%;綠盟在報告中也試算了各國的「電力密集度」,結果顯示台灣每賺1塊錢就比丹麥多花3倍的電,與韓國相比也多出約12%,代表台灣能源的使用效率不彰。
用電需求零成長
事實上,核四發電量僅佔6.3%,將核四停建與限電危機、電價高漲畫上等號,原本就是假議題,真正該質疑的是台電對未來用電量持續增加的假設,以及背後那套用電需求與經濟成長成正比的邏輯。因為按照台電的假設,在用電需求不斷增加的情況下,再多核電廠都將不敷使用。
相較於台電與經濟部核四續建說帖的假設,綠盟今天重申「電力需求零成長」的原則,並以此提出核四替代方案。報告指出,台灣應致力將2025年時的用電量維持在2010年的水準,搭配反映成本的能源稅、調整產業結構,以及落實能源效率標準等等。
趙家緯說明,如果能夠抑制用電量在2010年的水準,並提升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的目標,由政府設定的8GW加倍至16GW,到了2025年,搭配天然氣的持續使用,即使火力發電機組陸續除役,再生能源的裝置容量還是可以完全取代核四。
趙家緯強調,綠盟並不是到了今天才提出「用電零成長」方案,去年在江宜樺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時舉辦「節能減碳推動會」時就已經提出過,他呼籲江宜樺應將這個方案納入評估,做為核四可能的替代方案。
綠盟的報告指出,現在停建核四需支付的違約金約1百億,但如果續建核四,不但得要花費1兆1,256億元,更意味著未來將承擔核災風險。相反地,如果把這1兆1,256億的核四成本投入再生能源的發展研究及實作,將可以創造出相當於核四15倍的裝置容量及5.3倍的發電量,而這同時也代表著4萬名以上的綠能產業工作機會,並提供台灣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的機會,擺脫依賴廉價勞工、低廉電價並掠奪自然資源的成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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