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量(measurement) 可以不是洪水猛獸, 利用評量可以看到在特定領域上的表現, 以之做為調整的參考或反省的契機.
對於被評量者而言, 能不能超脫於評量, 把評量當成是自我評估的一個參考? (超脫, 野可以是說從外在的角度來看自己面臨的情境, 以免入戲太深, 鑽牛角尖. 這個概念在coaching(教練)當中應用很多)
對於學生來說, 小考試, 可以把它當成是一個game; 而對於學校教育做為一種義務 強制教育, 許多人會產生反抗心理, 因而投入思考, 自己是誰? 制度是甚麼 ? 人在這當中就會成長.
如果在大聯盟打球, 例如陳偉殷或王建民, 他們要把每次的出賽都當成考試? 還是當成一個game? 他們應該會有自己的一套答案, 面對制度與抉擇, 我們也可以找自己的答案.
但是有能力影響評量以及評量環境的老師或官員, 應該善用這樣的位置, 不要把評量給弄窄, 弄僵了.
考試評量 非洪水猛獸
教育部長蔣偉寧在回應李家同資政倡議恢復基測時表示,傳統以考試取才的政策,已不足以因應未來人才培育的需求。不知蔣部長立論基礎為何?如果是對的,則幾千年來以考試取才的傳統觀念將被顛覆,我國政治制度特色的獨立考試權也將受到挑戰。究竟考試或評量的本質是什麼呢?
有一天,就讀國八的兒子回家說:「爸!還好你們早生我一年,還可以考基測進好的學校,如果我晚生一年就慘了,不知道要怎麼辦?現在七年級的學弟妹都不讀書了。」十二年國教的免試入學方案究竟對孩子是福是禍?值得深思。
美國籃球好手林書豪之所以能風靡全球,當然是因為他在籃球比賽中頻創佳績。如果林書豪還是預備隊員,沒機會上場比賽,如何能成為「豪小子」?知名的麵包師傅吳寶春也是因為在法國贏得世界麵包冠軍,才能如此受人囑目。人生在世,必會面臨許多考驗與試煉,是無法也不需要迴避各種比賽與評比的,如能正向地將各種比賽或評比視為表現的機會,則人的一生將更為豐富而充實。同樣地,學生在學校學習,各類評量或考試就提供了表現或成長的舞台。
評量可以各種型式出現:紙筆測驗、口試、報告等。性質可以是形成性(formative)或診斷性的,老師藉由評量,觀察學生表現,再施以適合之教學方式,反復為之,達到教學效果。因此,形成式評量提供了學生表現的舞台。
評量也可以是總結性(summative)的,老師依據評量結果評斷學生修課表現,給予成績;學校依據入學考試結果,評定是否同意入學;政府則依據高普考來選取適當人才。總結式評量具有決定性,自然會產生較大的壓力。但所謂「不經一番寒徹骨,哪得梅花撲鼻香」,人的潛能較容易在適度的壓力下被激發出來。經過壓力測試,常常可以鍛鍊出更精進的能力與更堅強的意志,總結性評量也就提供了學生成長的平台。
在力學的理論中,作用力與反作用力相應而生。而在學習的過程中,與評量或考試壓力伴隨而來的,常常就是成長的動力。但壓力也不能太大,如果超過能忍受的極限,造成彈性疲乏,將導致學習的無力感。界定此忍受極限的關鍵就在於是否有動機或目標。動機愈強,可忍受的壓力極限就愈大,甚而是在期待評量機會的到來。豪小子現在面對的,可能反而是因腿傷不能上場比賽的壓力與遺憾。
原本教育部的規畫是要了解學生學習狀況,檢驗教學效果,可謂一形成性評量。但依目前規畫,全國各縣市普遍將會考成績納入比序項目,使得會考又成為學生的總結性評量,性質不同的評量如何設計?實為一大問題。雖然各科分三級的方式使得壓力減低了些,但在其他比序條件同燈同分的情況下,鑑別度低的會考將使得抽籤方式入學的比例增加。「升學考運氣」的強迫抽籤方式侵犯了家長及學生的教育選擇權,是極不恰當的。
但即使各科級數增加,要能完全解決抽籤問題也是不容易的。根本解決之道是要能做好適性輔導入學,而其前提則是我們的教育體系要能依照孩子不同的智能與需求,提供各類學習環境,增加教育選擇的機會。例如,喜歡汽車修護的學生要有最好的修車學習環境;喜歡昆蟲的孩子要能到以自然觀察為重點的學校學習;數理邏輯能力超強的學生則能進入數理重點學校。每一個孩子都可依其性向與興趣,選擇其升學進路,這才能真正做到「行行出狀元」,才可能訓練出像豪小子一樣的傑出人才。
我們其實不需要將考試視為洪水猛獸,而應該要加快腳步,致力於學校、課程與教學的改革,啟動適性輔導機制、實施適性教育,讓孩子有學習的動機與熱情,找到學習的方向,那才是減輕過度壓力的王道。如果有一天,學生都將評量視為表現或成長的機會,躍躍欲試,或許他不會天天快樂,但一定會享受到成長的喜悅與果實,那十二年國教的實施就大功告成了。(作者為台灣大學應用力學研究所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2062200508.html
我們該如何看待「科研指標」?
最近若干年,國內學術界各種個人獎項或大學排名的評比,幾乎都與若干科研「指標」脫不了干係。這些指標有粗有細;粗者只是將期刊分類,例如發表期刊「有被SCI收錄是一類、未被SCI收錄是另一類」,而細者則進一步再將期刊以影響因子(Impact Factor,IF)予以加權、甚至以公式對所有發表算出加權平均值,冠之以RPI(Research Performance Index)的名稱。
各種科研指標在台灣科研社群使用已十分普遍,但學界也產生許多反彈聲。有人說,真正一流大學如哈佛、史丹福者,從來就沒聽說去計算教授論文的IF加總值或RPI的。也有人說,各種科研指標會錯誤誘使學研社群去拚指標而非追求學術卓越。此外,由於國科會的評鑑判準經常受各大學延用於其校內之升等或評獎,故我們的任何指標評鑑設計,都得考慮到種種後遺症。
在此,我們要對科研指標提出以下看法;這些看法不見得全然正確,但相信對許多科研社群朋友而言,有它的參考價值:
一、所有的指標都只是工具,不是目的。學術研究的目的,不外乎發掘真理、突破創新、批判呈現。某人研究做得好,其著作就自然會出現引用次數多、RPI數字大、IF指標高等現象。但是,在學術研究上,應該是研究卓越為因、指標亮眼是果;我們不能倒果為因,把追逐科研指標當成學術研究的目的。尤有甚者,盲目追求科研指標,有時反而會使科研單位或個人「為拉高指標而做研究或投稿」,喪失追求學術卓越的動力與熱誠。
二、科研指標究竟有什麼功能呢?指標固非學研目的,但並不表示指標全無作用。例如,資淺研究者往往還沒有能力判定自己研究的好壞;這時候較資深的學者當然會鼓勵他們多投稿「好期刊」,除了能多在IF頂尖的刊物上與評審互動,同時研究成果也較能廣為全球學界所見。因此,學研指標本身雖然不是目的,但它確實彙集了某些與學術卓越高度相關的資訊。我們切忌將這些資訊做扭曲的、目的性的詮釋,但也不必因噎廢食,全然否認這些資訊本身的價值。
三、許多當年鼓吹學研指標的台灣學界朋友,都強調這些指標具有「分辨魚目與珠」的功能。例如,有些研究者只能在三流期刊發表些三流文章,卻經常在外指鹿為馬,硬說他發表在三流期刊的文章與IF很高的期刊文章一樣好。學術社群就逐漸產生「以各種客觀科研指標予以反制」的聲浪。據我們的了解,台灣有些領域引進使用科研指標,都有這種以評比指標驅逐論文平頭假平等的背景。
四、我們可以理解前述科研指標「驅逐平頭平等」的功能,但在此想要強調的是:這樣的功能,是有階段性意義的;時候到了就該有所改變。我們認為,台灣絕大多數的科研領域,都已經進步到質量並重的境界;也因為如此,學界過度評比科研指標的趨勢,也應該予以稍遏。
五、也許學界朋友會擔心,若是不強制呈現科研指標,會不會使評審者對申請案無所評價?對此,我們有以下的補充說明。(一)國科會一定會繼續尋找夠資格的評審。對夠格的評審而言,即使不告知期刊的IF,他們也絕對不會無法分辨期刊的好壞或文章的好壞。(二)從今以後,大凡國科會重要獎項的評審,我們都會要求學術處長提附一封cover letter,向評審說明他們所期待的評審準則。(三)各學術處爾後會強化複審會議的功能,用比較細膩的討論過程,來取代以往用呆板指標簡化學術判斷的流弊。(四)在少數特殊情況下,學術處長如果認為某個領域的某個學研指標非常具有參考價值,他們還是可以向評審提出來,但那是他們的判斷,而不是某種錯置手段與目標的學界慣性。
六、以上所談,都是著重於理工、生物等科學領域。人文社會研究有相當的地域性,其發表形式也不限於期刊論文。科研指標在人文社會的應用與侷限,有相當不一樣的邏輯。國科會當然尊重這樣的邏輯與差異性。
總之,僵硬的指標判準,容易使學界的某些領域產生一元化、規格化的流弊,反而不利於創新突破。自今年七月起,我們希望國科會的評鑑能超越指標的束縛,邁向一個真正能提升學術卓越的境界。這封信,揭示我們的信念,也開啟一個追求學術卓越的希望。
(朱敬一為國科會主委、另三人為副主委)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2062500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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