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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亞馬遜書店、《紐約時報》暢銷書榜語言類第一名!

★美國亞馬遜2015年四月最佳選書

★繼《紐約時報》暢銷書《教唆熊貓開槍的「,」》(Eats, Shoots & Leaves)問世以來,最不甩權威又實用的語言書籍。

 

《紐約客》30年老編輯傾囊相授、最受歡迎的英文文法書

(改版後書名為《英文的奧妙》

《逗點女王的告白:從拼字、標點符號、文法到髒話……英文,原來

 

作者瑪莉.諾里斯在《紐約客》擔任文字編輯超過三十年,傳承了該雜誌遠近馳名的高水準英語修辭功力。如今,她憑著自己豐富的經驗、樂天的性格,以及一支健筆,不藏私傳授給讀者最常見、最讓人困惑的文法問題,包括拼字、標點符號、各類詞性用法(例如who和whom、that和which的區別)、物件的性別等等。

作者並將自己與大牌作家們(寶琳.凱爾〔Pauline Kael〕、菲利普.羅斯〔Philip Roth〕等人)「溝通」、「高手過招」的過程活靈活現地表現出來,說故事之餘也傳達何謂合宜的英文,以及英文寫作之道。 書中還援引了許多名家的著作與生活實例,包括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狄金生(Emily Dickinson)、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聖經主禱文、影集《辛普森家庭》、暢銷小說《控制》等例子,來解釋各類文法的使用時機。還有作者在學習英文時遇到或曾探究的有趣問題,例如:

名震天下的《韋氏詞典》的來龍去脈

《白鯨記》原文書名Moby-Dick中間的連字號到底是誰加上去的?

爵士名曲〈伊帕內瑪女孩〉(The Girl from Ipanema)歌詞中的文法錯誤

為什麼船跟國家的主詞,是陰性而不是陽性?

還有在許多場合禁止、但能淋漓盡致表達情緒的F字二三事…… 本書絕非一般的語言學習書,而是讓你重新發現英文美好的有趣書籍。

 

|作者簡介|瑪莉.諾里斯(Mary Norris)

1978年進入《紐約客》雜誌編輯部,擔任文字編輯(copy editor)與校對超過四十年。曾為《紐約客》雜誌「街談巷議」專欄(The Talk of the Town)及NewYorker.com寫稿,主題包羅萬象;她最有名的文章,都與「鉛筆」及「標點符號」有關。 《英文的精妙》(Between You & Me)是她的第一本著作,一出版即登上暢銷書排行榜。 「Comma Queen」是她在New Yorker.com上的專欄,其中有她錄製的許多影片,以幽默的口吻解說文法疑難、標點符號問題,非常精采。網址是:www.newyorker.com/contributors/mary-norris (按:copy editor主要是指由期刊出版社所聘用的文字編輯,他們的任務是要讓即將發表的稿件符合期刊的風格,並修正文法與拼字的錯誤。)

|譯者簡介|林步昇

 喜歡文字、綠豆湯和傑尼龜。白天誤人子弟,晚上琢磨文字。近期譯作包括《好老師的課堂上會發生什麼事?》與《世界上最古老的生物》。本書絕不是坊間沉悶的文法書,而是資深編輯的精采回憶錄,除了大量實例清楚點出文法要點,更從她與名作家「交手」的經驗,一路談到對鉛筆的迷戀,知性與感性兼具。

|專業推薦|

 「作者把她擔任編輯的一些趣聞軼事,處理標點、拼字、性別、複合詞、who和whom的用法,that和which之區別的經驗和理由,勾串成這本回憶錄。筆觸風趣,時見珠璣。讀者聽她娓娓道來,可以了解一家出版社裡的編輯會為了一個逗點,一個連字號,一個用字,開會辯論的敬業精神。一般讀者可從趣味橫生的小故事中吸取一些英文知識,專家學者則可從作者旁徵博引的材料中得到不少啟發。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坊間許多翻譯本讀起來常卡卡的,讓人難以卒睹。本書譯筆和原著一樣風趣、流暢,還時有神來之筆,讓人讀來輕鬆無礙。」

 ——蘇正隆(書林出版公司董事長)

「如果你本身對英語這個語言著迷,或者出身於英語相關科系,或者本身即從事文稿編輯相關工作,甚或正在學習英文文法、但厭倦硬梆梆的文法書,則這本書除了會讓你對英文文法有更深的了解,也會打破你對英文文法的既定看法!」 ——黃玟君(國立台灣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副教授)

「從這本書裡可以充分感受到一個『文字職人』對自己工作的執著認真,以及不斷探索文字奧義的內斂自省。」

——齊立文(《經理人月刊》總編輯)

「諾里斯女士這本大作,讓讀者不知不覺發現,原來學習英文可以不要那麼『正襟危坐』!她豐富的編輯文稿經驗,急智、樂觀、犀利卻寬厚的絕佳文學品味,她的寬容、樂天與熱忱,讓人在字裡行間,感受到一股暖流。」

——李奇(高中英文補教名師)

「這本書簡直是字痴的A片天菜啊。」

——艾倫.法洛(Allan Fallow)(《華盛頓郵報》)

「諾里斯的性感笑聲,勾起人們憶起那些年玩到很晚、瘋狂飲酒的記憶……她就像天底下的阿姨一樣,會把你拉到一邊、偷偷在你耳邊說:「有時候不守規矩也無妨。」

 ——莎拉.萊爾(Sarah Lyall)(《紐約時報》記者)

「這本書太爆笑……讓我深深為之傾倒。」

——派翠西亞.歐康諾(Patricia O’Conner)(《I Me傻傻分不清》作者、《紐約時報》書評版編輯)

「本書充滿機鋒與幽默,透露作者真性情,並以輕鬆口吻闡述文法要點。」

——伊恩.費雷澤(Ian Frazier)(作家)

「瑪莉.諾里斯是十足淘氣的文法怪咖,這本書實在好笑得令人咋舌。」

——瑪麗蓮.強生(Marilyn Johnson)(作家)

「講文法的書讀起來竟然這麼有趣,現在就翻開好好品味吧。」

——蓋瑞森.凱勒(Garrison Keillor)(作家)

「諾里斯不是老古板的文法大師,也不是自以為是的標點達人,而是娓娓道來一段溫暖、動人又有趣的成長故事。」

——蘿貝卡.米德(Rebecca Mead)(作家)

「瑪莉.諾里斯是文字診斷師,任何問題我都得再三向她請教。」

——約翰.麥克菲(John McPhee)(作家)

 

|目錄|

【推薦序】

關於英文、語言、編輯的二三事/蘇正隆

英文文法原來這麼有趣!/黃玟君

紐約客,句讀行——來自逗點女王的真心告白/李奇

「對字不對人」的挑剔鬼/齊立文

 

前言 逗點女王的告白 Introduction: Confession of a Comma Queen

第一章 拼字是怪咖才會做的事 Chapter 1. Spelling Is for Weirdos

第二章 那個老巫婆! Chapter 2. That Witch!

第三章 語言的性別問題 Chapter 3. The Problem of Heesh

第四章 主詞還是受詞?傻傻分不清楚! Chapter 4. Between You and Me

第五章 我變我變我變變變:逗號的奧妙 Chapter 5. Comma Comma Comma Comma, Chameleon

第六章 Moby-Dick(白鯨記)中間「那一槓」是誰幹的好事? Chapter 6. Who Put the Hyphen in Moby-Dick?

第七章 當破折號、分號、冒號走進了酒吧 Chapter 7. A Dash, a Semicolon, and a Colon Walk In to a Bar

第八章 撇號到底在撇什麼? Chapter 8. What’s Up with the Apostrophe?

第九章 去你×的×××(消音) Chapter 9. F*ck This Sh*t

第十章 鉛筆控之歌 Chapter 10. Ballad of a Pencil Junkie

結語 身價百萬的編輯 Epilogue: The Million-Dollar Copy Editor

注釋

附錄

參考書推薦

 

《逗點女王的告白:從拼字、標點符號、文法到髒話……英文,原來

 

【推薦序】關於英文、語言、編輯的二三事

文/蘇正隆|書林出版公司董事長

西方出版社裡都有嚴格把關的文字編輯(copy editor),他們對於小自標點,大至遣詞用字、文法、邏輯結構,錙銖必較。文字編輯是出版社的靈魂,往往決定書刊的品質,甚至風格。以The New Yorker或Time雜誌而言,讀它發行人的話,就會知道裡頭的文章,大多都經過編輯加工、潤飾,層層把關,才得以刊出。其他如美國的W. W. Norton,英國的Faber & Faber出版社,都以編輯嚴謹,在讀者心目中建立不可磨滅的地位。   

相對而言,台灣許多出版社對於作者來稿,特別是來自知名學者的文章,如果決定出版,往往原文照登,很少改動。多把精力花在版面及封面設計上,挖空心思,出奇制勝;對於校對、改稿、審訂,反而沒那麼重視。因此坊間書刊中常出現錯別字、歐化中文、翻譯訛誤,大家也見怪不怪了。   

舉例來說,現在許多人,包括學者、作家,常分不清「反映」與「反應」——「反映民眾意見」寫成「反*應民眾意見」;「市場反應良好」卻寫作「市場反*映良好」。其實「反映」比較像英文的reflect或represent,意思接近「映現」、「呈現」,通常是動詞,後面接受詞,如「反映現實人生」;而「反應」比較像英文的response,意思接近回響,往往是名詞,接在動詞或名詞之後,如「有反應」、「市場反應」。   

又如,濫用「被」與「性」字,明明是「選情確實看好」卻說「選情確實*被看好」。「整個民主動能…才真正*被整合、*被激發」,難道非「被」就無法「整合」、「激發」嗎?有位記者報導一位使命必達的新進郵差,「……三個月前*被分發到中埔郵局」……收件人「萬萬沒想到自己能*被善良的郵差回覆」,讓台灣快成為「被迫狂」!   

近年來台灣「性」字更是到處氾濫,許多作者常把形容詞加個「性」字名詞化。強調汽車省油,會說「省油*性佳」;表演生動卻說「表演具生動*性」;最近台北市政府內禁用拋棄式餐具,竟說「禁用一次*性餐具」。再這樣下去,台灣會成為「性」氾濫國度。   

我從事編輯30多年,早期台灣學者、教授常有權威心態,碰到編輯修改文章,往往「聞過則怒」,會跟你爭得面紅耳赤,有位權威學者分不清「踟躕」與「躊躇」,我指出他文章中的「踟躕滿志」應是「躊躇滿志」,給他數落了一頓,說:「That’ s My Style!只有沒才氣的人才會把文章寫得四平八穩。」現在情況則大有改善,編輯的專業也得到應有的尊重,但大多數出版社仍欠缺優秀的文字編輯。

本書作者瑪莉.諾里斯(Mary Norris)在進入《紐約客》之前,曾做過洗碗工、收銀員等。編輯工作是她的最愛——可以免費讀名家作品,又有錢可拿,太划算了。因此,進入《紐約客》後,一待就是30多年。她把擔任編輯的一些趣聞軼事,譬如有次在末校稿付排前,發現名作家Philip Roth引用的一段文字重複且有出入,Philip Roth大為激賞,問她是否願意搬去和他同住?以及處理標點、拼字、性別、複合詞、who和whom的用法,that和which之區別的經驗和理由,勾串成這本回憶錄。筆觸風趣,時見珠璣。讀者聽她娓娓道來,可以了解一家老字號的出版社裡的編輯會為了一個逗點,一個連字號,一個用字,開會辯論的敬業精神。   

本書不是一本文法寫作教程,一般讀者可從趣味橫生的小故事中吸取一些英文知識,專家學者則可從作者旁徵博引的材料中得到不少啟發。此外,作者還錄製了27支非常精采、以幽默口吻解說文法疑難和標點問題的迷你影片(https://video.newyorker.com/series/comma-queen),對於認真想搞清楚惱人文法和標點問題的讀者,無疑是一大福音。   

最後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坊間許多翻譯本讀起來常卡卡的,讓人難以卒睹。本書譯筆和原著一樣風趣、流暢,還時有神來之筆,讓人讀來輕鬆無礙。  

 

【推薦序】英文文法原來這麼有趣!

文/黃玟君博士|台灣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副理教授

英文文法令人恐懼,因為規則極其複雜,「例外」也多,而且文法規則枯燥無趣,著實讓人難以記憶。這也是為什麼在學了多年英文、研讀不知幾本文法書後,文法依舊是許多學習者心中的痛。   

我本身也是英語學習者,雖然在大學任教多年、英文造詣尚佳,但我仍必須承認,自己對英文文法的一些細節仍不甚了解,甚至時有混淆,因此必須在家中及研究室堆放數本文法書以便隨時查閱。不過在拜讀完瑪莉.諾里斯(Mary Norris)的《逗點女王的告白》後,我才了解,原來不只非母語者(non-native speaker)對英文文法如此困擾,多數母語者(native speaker)對它也是一知半解,犯錯連連呢!   

釋懷了這點之後,我便更能用輕鬆的態度去閱讀這本充滿智慧且幽默的「半自傳文法書」。我之所以稱之為「半自傳文法書」,乃因為這本書兼具自傳與文法書的雙重優點。在書中,作者用詼諧的筆調描述她多年在《紐約客》擔任文稿編輯的甘苦談,讓我可以在如同閱讀精采小說的同時,自然而然地學到英文拼字、標點符號、發音等文法規則,可說一石二鳥!   

在書中,作者從她擔任校對工作的成功與失敗經歷、以及從事編輯時與不同名家打交道的經驗出發,將英文文法中最令人頭痛的諸多面向旁徵博引、以各式實例呈現,讓人不禁對其人生經驗之豐富、對語言掌握之精準,以及其博覽群書、兼通古今之豐沛學識大大佩服!   

書中我認為最有趣之處乃在對鼎鼎大名的詞典編纂學者諾亞.韋伯斯特(Noah Webster)生平的描述。台灣學習者在學習英文的過程中,應該都用過韋伯所編纂的眾多詞典,然而對其生平卻很陌生。我在學生時代接觸韋氏詞典時便很景仰這位學者,藉由本書作者的詳細介紹,我才知道韋伯編纂這些詞典的諸多奇聞軼事,也更了解韋伯與現今美式拼字的深厚淵源,例如他刪去了colour和flavour等英式拼字裡的u、也把theatre和centre字尾的re改成er,使其更貼近英語發音等,這些都大大地影響了美式英文的拼寫方式。至於書中我最喜歡的部分,則是第三章關於語言的性別議題,因為藉由作者對此主題的深入觀察,讓我了解語言根據時空演變的特性,以及與時俱進的精神。   

此外,作者在書中也提到,台灣學習者常會混淆的關係代名詞that與which用法、以及美國人常誤用的who(主格)與whom(受格)用法,還有長久以來困擾寫作者的標點符號問題,例如如何適切使用連字號、破折號、分號及冒號等。在舉例解析這些文法要點時,我最欣賞作者之處便是其對文法「務實」的看法,亦即語言畢竟是人類用來溝通的工具,因此就算文法書中條列許多規則,確切的用法還需視情況而定,無法完全加以規範。

的確,語言的用法見仁見智,在這點上,我覺得作者舉得最好的幾個例子便是在其提到「利用and連接所列出的一堆東西時,最後一項東西的前面要不要加逗號」這個規則。在規則中,她舉出的例子之一是:「This book is dedicated to my parents, Ayn Rand and God.」在這句話中,如果不在Ayn Rand and God中間加上逗號(Ayn Rand, and God),其意思便可能從「本書獻給我的父母、Ayn Rand以及上帝」變成「本書獻給我的父母,他們即是Ayn Rand和上帝」。可見一個逗點之差,差之千里!所以即使作者沒有強迫我們接受「需加逗號」這個規則,但由此例可以得知,為避免混淆,寫作時最好還是在and前面加上逗號:「This book is dedicated to my parents, Ayn Rand, and God.」。   

也因此,雖然作者通篇講述英文文法的種種,卻極少用評判的角度告誡讀者該如何使用文法,反而用循循善誘的方式潛移默化讀者。例如她在提到「拼字」時便很巧妙地提醒:「拼寫是英文的衣著與外在表徵」、「拼錯字有損自己的公信力」;而在提到一般人對英語誤用的態度時也說,雖然很多人會覺得誤用久了,就算是錯的寫法也可以接受,但觀念還是必須導正,不能以訛傳訛。   

最後我要點出的是,作者的幽默其實從本書書名《Between You & Me: Confessions of a Comma Queen》便可窺知一二,因為其中的between you and me即是美國人常誤用的說法之一(會說成between you and I),而comma queen(逗點女王)則是玩了諧音drama queen(戲劇女王;小題大作、大驚小怪之人)的文字遊戲。所以,如果你本身對英語這個語言著迷,或者出身於英語相關科系,或者本身即從事文字編輯相關工作,甚或正在學習英文文法但厭倦硬梆梆的文法書,則這本書除了會讓你對英文文法有更深的了解,也會打破你對英文文法的既定看法!

 

【推薦序】紐約客,句讀行──來自逗點女王的真心告白

文/李奇|高中英文補教名師

小時候,常聽爸爸談起他跟名武俠小說家古龍「拚酒」的當年勇種種!其實,老爸的酒量欠佳,一飲即醉,朋友皆知,但他始終對於古龍把昂貴的威士忌豪邁地發給聚會中每個男子一人一瓶的異舉,念念不忘!話說每回酒過三巡,觥籌交錯,眾人爛醉之際,唯獨古龍大俠仍悠然地「相對清醒」著。
 
換言之,眾人皆醉之時,卻是古大俠文思泉湧之際,只見他召喚助手,援筆立就,三本武俠小說同時下筆,毫不遲疑!爸爸的話,雖只是茶餘飯後一樁新鮮事,是真是假尚有待追查與證實,然而鬻文維生,且連標點符號的稿酬都斤斤計較者,非古龍獨有,而且見查於中外。
 
著名《紐約客》雜誌「傳奇」的「逐頁校訂員」(Page OK’er)瑪莉.諾里斯(Mary Norris)的新作:《逗點女王的告白》(Between You & Me: Confessions of a Comma Queen),揭露了西洋文學史上「標點用得最隨性的作家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狄更斯生了十個(或九個)小孩,食指浩繁,所以他以快筆著稱,一筆數本,時有所聞,而且少有敗作,厲害吧!

在瑪莉.諾里斯看來,狄更斯生平最令人津津樂道的就是會舉辦個人作品朗讀會,而她也在書中幽此一默:「若鑑識學者明查,可以利用狄更斯運用逗號的特色,研發出一種儀器,且不妨邀請演員朗讀他的作品,就可以測量出這位名作家的肺活量」(詳見P.156)。

她也娓娓道出,當年狄更斯的稿費,也不遜於當代論字計酬的行情,而這竟也常被拿來說明他著作等身的原因!諾里斯女士風趣地說道:「說不定,連他的標點符號都是有價的!」為了證明狄更斯「濫用」逗點,她特別舉出在《尼古拉斯.尼克貝》(Nicholas Nickleby)的段落:

But what principally attracted the attention of Nicholas, was the old gentleman’s eye... Grafted upon the quaintness and oddity of his appearance, was something so indescribably engaging... ”

經瑪莉.諾里斯這麼提醒,才發現,原來當年在「大一英文」老師張頌聖教授推薦下,讀起《尼古拉斯.尼克貝》總覺得卡卡的「不順暢感」,都是這些突兀逗點不合文法造成的啊!諾里斯女士還開玩笑地說道:「應該把狄更斯送去給史奎爾先生(Mr. Squeers,《尼古拉斯.尼克貝》書中的壞校長,他有個相當『酷兒』〔Queer〕的姓!)好好調教一下。」不過,諾里斯女士也不見得全盤否定狄更斯的逗點,她很學究派的補上一筆:「使用這些逗號的本意,在於輔助語氣,讓作家朗讀時(儘管讀者得靠想像)得以停頓,增添一點懸疑感。」(見P.157

在此,我之所以想原汁原味地呈現諾里斯女士的觀察及論述,主要是因為她那種語帶溫柔、又不忘幽默的「批判」風格,正是《逗點女王的告白》一書的基調。諾里斯女士這本2015年的大作,對於英文的拼字、標點、文法、女性地位及性別、陰陽性、髒話等無所不評。她讓讀者不知不覺地發現,原來學習英文可以不要那麼「正襟危坐」!

尤其是對於英文極度「痴狂」者,或者是對英文文法、拼字有「潔癖」的,而且英文程度還得是中高級甚至是高級的學習者,最能讀出此書箇中三昧。若是初學者,建議得讓自己英文先升級後才能登堂入室、一窺堂奧。

諾里斯女士於1978年進入《紐約客》雜誌工作,長期浸淫在這本被稱為「高眉」(high brow)的紐約知識分子愛讀的雜誌編輯部,至今已有30多年。豐富的編輯文稿經驗,造就她急智、樂觀、犀利卻寬厚的絕佳文學品味(從她對Philip Roth的作品,以及對James Salter的《光年》精闢且具透視力〔insightful〕的觀察,足以驗證)。

她靈活善用各路文法家、詞典編纂者或報紙編輯的理念,卻絕不「生吞活剝」字句的表面定義或規定:例如她對韋氏大字典「藍皮拼字書」的評論;以及她將《衛報》(The Guardian)的編輯所秉持方針的「挪移」(appropriation);甚至面對《紐約時報》嚴厲批評《紐約客》時,她卻談笑風生,「四兩撥千斤」化解僵局。這些既有智慧又「信手拈來」的有趣描述,讓人讀來完全無「吊書袋」之感。

事實上,諾里斯女士筆下常看似樂天隨和,但骨子裡卻時有堅持!就像她對「between you and me」的堅持,充分展現了她的「文字潔癖」。她「固執」地信守「me」而非「I」,像歐巴馬總統在每次訪談中用「between Michelle and I」,就多次被她奚落!此外,為了說明「關係代名詞」的用法,她舉出Dylan Thomas詩的句子:「The force that through the green fuse drivers the flower.」(見P.81)。

她比較了用「that」與「which」之優劣;也進一步列舉「關係代名詞」的「限定用法」與「非限定用法」,對於該詩句造成的影響。她幽默但言之成理的比較,往往讓我眼界大開!也讓我這個教英文多年的老師,從中獲得啟蒙,不再拘泥於「制式」的講解。因此,我誠摯推薦任教於高中或大學、研究所以上的英文老師,應該細讀諾里斯女士毫不藏私的分享!我一向愛讀Dylan Thomas的詩,拜讀了諾里斯女士的書,更激起我重讀他作品的雄心!

諾里斯女士可說是一位「溫和」的女性主義者,她見證了美國文化對於女性主義的包容、接受和擁抱。尤其在她的親弟弟變性後,更促使她深思此現象衍生的文化現象!而她下筆的寬容、樂天,與她的熱忱,不像一些「女性主義」者的論述,刻意展現「義正詞嚴」;反而是在字裡行間,讓人感受到一股暖流:例如她描述她的修女老師「還俗」,及她在羅格斯大學(Rutgers)讀書時受業於女性主義前鋒伊蓮.蕭華特(Elaine Showalter)的種種,讀來非常真摯感人!也因為這種「大肚量」、「溫情心」,讓諾里斯總能以宏觀的立場,解析艾蜜莉.狄金生(Emily Dickinson)、聖經主禱文和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的文字。

此外,我也建議大家可上網看她的影片(video),你將會看見一位六十多歲的慈祥女士,用非常沙啞而誠懇的語氣解釋如何使用「逗點」(commas);如何精確使用「awesome」這個在美國社會已「氾濫成災」的字;她也會告訴你,當代人對「impact」這個字的濫用已到失其本義、乃至被稀釋涵義、甚至近乎失真的地步。

你還可以看她在影片中解釋應如何善用逗點斷句,也可以看到她對「their」這個頗麻煩的代名詞所提出的精妙見解,甚至,她對「none」都有個人獨到之釋義。讀者在看完她的影片後,再搭配上本書一起閱讀,保證滿載而歸!

當年考上台大,爸爸允諾幫我訂《紐約客》,扣除掉出國留學中斷訂閱,我已是她(或他或它)三十年以上的訂戶!身為《紐約客》雜誌的老忠實讀者,我每週都撥出非常可觀的「零碎時間」閱讀。此外,愛屋及烏,我也為自己的「李奇英文教室」訂閱紙本版,希望我的學生也可以成為這本連企業家張忠謀先生都推崇的雜誌的愛閱者。除了紙本版之外,我這個對3C產品有點恐懼的老讀者,也破天荒的在兩個新舊手機上各訂了網路版。

特別一提數位《紐約客》的迷人之處,它讓我可以聽到詩人或小說家親自唸自己的作品,如果只訂紙本版這將是最大遺憾!例如在2016919日出版的《紐約客》,載有Richard Brody分析賈克.德米(Jacques Demy)在1969年拍攝的電影《Model Shop》。影像加上Brody的「影像分析」(textual analysis),霎時讓作品變得極具穿透力!對於我這個影癡且曾在電影系教授「電影風格分析」多年的老師,不僅可以望梅止渴,而且還能從中獲得啟發!

2016926日那期《紐約客》,更有Lucie Brock-Broido的〈The American security against foreign enemies act〉詩篇,搭配上詩人自己唸出詩句,讀起來非常具臨場感,讓人為之震撼!同期《紐約客》還選了Rivka Galchen的短篇小說〈How Can I Help〉,由作者自己唸出全文,文如其聲,令人難忘,堪稱「最佳有聲書」的活廣告!

在邁入「數位時代」(digital age)後,《紐約客》的諸多舉措,讓這本老牌雜誌足以與時俱進,歷久彌新。就像諾里斯女士的個人閱歷一樣,她從七年代入行(當時Woody Allen剛拍完《安妮霍爾》〔1977〕),歷經八、九年代乃至於跨入二十一世紀,資深如她,不僅不曾動搖她對語言、文化的熱愛,經過不同年代的淘洗後,更讓她的作品得以呈現多變的新面貌!儘管她不斷求新、求變,但看得出她的堅持是有所變,有所不變:例如她書中有些亙古彌新的觀察及體認,都是經得起現今電腦自動校正拼字時代考驗的!

最後,身為《紐約客》的資深支持者,獨閱樂不如與眾閱樂!在此,很樂意拋磚引玉,與大家分享本書中令人玩味的文句:

「拼字就如同英文的衣著與外在表徵,即使是每天都愛穿運動褲的人,也希望自己的樣子寫下的文章給別人留下好印象。」(P.72~P.73

「拼錯字有損自己的公信力。」(P.73

「標點符號好比是視障朋友使用的點字,提供某種浮刻指引,勾勒出句子的樣貌,儘管看起來凹凸不平,閱讀時也不必硬把它挑出。」(p.167

「我不確定的是,我們對於髒話要放寬到何種程度,才不至於壞了閱讀的胃口。」(P.253

身為教英文超過三十年的老師,書中這些發人深省的字句,我都將之奉為圭臬,時時提醒自己,也會告誡我的學生,開卷有益!假以時日,他們終將會心領神會這些句子的微言大義!

語言本身像一個活的有機體(living organism),會不斷進化(ever-evolving),不斷變化(ever-changing),所以我們也要與時俱進,用「活的方法」學習語言!願瑪莉.諾里斯的苦口婆心,讓《逗點女王的告白》帶給有志於學好英語者,更多的活化養分!

 

【推薦序】「對字不對人」的挑剔鬼

文/齊立文|《經理人月刊》總編輯

我和文字的關係,自然是從做為一個讀者開始的。從小到大,總是以為凡是能夠印在書報雜誌上的文字,一定比自己的文章高明許多,是值得學習的對象;而這樣的閱讀歷程,也潛移默化地影響了我的文字能力。我想我從來沒有意識到有「文字編輯」或「文字校對」這樣的人物存在過,我把功勞都直接歸給了作者(或記者)。

扣除掉在學校寫作文、做報告,我和文字產生更密切的關係,是因為從事了新聞編譯和書籍翻譯。我很喜歡這類工作,因為從中可以學到很多東西:我首先必須搞定英文,除了要正確理解字句意義,最好還能掌握、盡力揣摩作者的語氣;其次,我發現要把英文轉換成中文,我的中文能力必須比英文好上許多,才能避開一看就是英翻中的不通順感,更重要的是還要盡可能地符合英文轉中文的「信達雅」;還有一件我覺得收穫最大的事就是,透過翻譯或閱讀別人的文章,我不但可以持續學到新的英文單字和文法,還因此拓展了各領域的知識。很常發生的狀況是,一段花五分鐘就能讀完的英文,往往要花上五十分鐘或更長的時間,轉換成易於閱讀的中文。

把中文「料理」成更好讀的中文

某種程度上,我現在從事的雜誌文稿編輯工作,更接近於編譯或翻譯工作,只是「料理」的對象是中文。簡單說,就是讓一篇原本就用中文寫成的稿子,變成一篇更好讀易懂的文章。

在此我想要「抄襲」本書作者瑪莉.諾里斯(Mary Norris在書裡提到的文字編輯的目的:「為了讓讀者享受閱讀」;還有她在Ted演講(Mary Norris: The nit-picking glory of The New Yorker's Comma Queen)時提到的一句話:「我們(文字編輯)的目的是讓作者顯得很好。」(Our purpose is to make the author look good.

編輯通常是作者的第一讀者,但是我們的工作又跟純粹的讀者不一樣。當讀者的時候,我看報紙、看書的速度很快,頭腦會自動去蕪存菁,目的是為了擷取訊息,不會在意文章的語法結構。但是當我戴上編輯的眼鏡的時候,我就會變得跟諾里斯、還有全天下的編輯一樣,「我只要看到文字,腦袋就自動開始校對。」

有疑處起疑是天經地義,然而「不疑處起疑」可就有點天怒人怨了。於是,成為編輯之後,我的閱讀速度變慢了,一段三分鐘可以看完的文字,我可能要看上三十分鐘或一小時,搞清楚這個成語是這樣用的嗎?這個字是這樣寫的嗎?這一句為什麼接下一句?這一段跟下一段有關聯性嗎?目的無非是要確保內容邏輯通順、詞句直白易懂,絕對不能有錯別字和錯誤資訊。

文字編輯都該有「被討厭的勇氣」

這種人、這種工作,聽起來就「很討厭」,畢竟作者應該也是字斟句酌之後,才交出文章來的,哪裡輪得到你來指手畫腳、吹毛求疵(nit-picking;這也是諾里斯在Ted演講的標題裡出現的英文字)。

我想起日劇《房仲女王》(或譯《賣房子的女人》)第五集中,兩位有意購屋的客戶,一個是自由記者,另一個是出版社的校對,兩人的氣勢或氣場差很多,前者覺得自己在為社會剷奸除惡,是正義魔人來著的;後者則自視為螞蟻,安安靜靜地躲在角落裡,做著不為人知的工作。

這樣兩個性格迥異的人,陰錯陽差看上了同一個物件。某日,兩人狹路相逢,自由記者看到校對的目光裡充滿了厭惡和睥睨:前者認為自己為了保持工作獨立自主,刻意脫離大型新聞機構的庇護,努力在新聞現場揭露弊案、捍衛人民知的權益,但是出版社的校對人員只是坐在舒適的辦公室裡,每天正常上下班,所做的盡是一些「語言歧視」、「迫害文字自由表現」的事情,挑錯誤、改文法,在雞蛋裡挑骨頭。

其實大記者大可不必這樣怒氣沖沖,文字編輯肯定是「對字不對人」的,他們多半是好文章背後看不見的推手,如果每篇交來的文章品質都「幾乎沒有瑕疵,根本只要讀過去就好」,文字編輯大概只要煮杯咖啡,翹著腿開心讀書領薪水即可。

文字編輯眼中的敵人是錯誤字詞、文意不順、文法不正確或資訊有誤,而作品的質量高,終究鎂光燈還是打在創作者身上的,受益者則是創作者的粉絲。就像諾里斯所說,她的工作不是決定什麼樣的文章會出現在《紐約客》雜誌上,她所做的校閱審核工作,面對的也是雜誌編輯台的主管,不會直接對作者說三道四的。

不過,也是有作者對於這樣的「文字蟻工」滿懷謝意的。諾里斯曾經幫小說家菲利普.羅斯(Philip Roth)的文章校出了一個錯誤,經書籍編輯轉告後,羅斯的反應是:「這位瑪莉.諾里斯是誰呀?她願意搬來跟我住嗎?」

美好的閱讀體驗,是由很小的細節堆砌而成

如果我一開始就說,這本書《逗點女王的告白》的部分章節讀起來,對台灣讀者來說,真的會很像英文文法書或文學教科書(我自己因為做過英翻中的工作,所以對於邊讀書、邊增進文法倒是很喜歡的),可能會嚇跑一些人。

不過,對這本書我是這樣看的:《紐約客》是一本超過九十年歷史的經典雜誌、知識分子讀物,能夠登上該雜誌的文章,許多都是大作家、大記者;而諾里斯從一九七八年就開始做文稿校對編輯工作,時間都要相當於我的年紀了。

很強的作者,加上很強的編輯,再加上很資深的文字編輯,他們在斟酌較真的,已經不是顯而易見的錯誤了(當然還是會有,而且一旦沒校到,出現在雜誌上,也必定會被讀者來信酸到爆),而是語法的演變,用字遣詞是否該與時俱進,甚至將錯就錯?

如同本書原文書名《Between You and Me》,諾里斯認為從文法來看無論如何都應該是「between you and me」,偏偏愈來愈多美國同胞都說「between you and I」,怎麼辦呢?

這當中牽涉到的不只是聽到錯就渾身不對勁的編輯病,而是我們怎麼看待文字與時代的互動。「我一直思考的是:為什麼我們要在乎呢?這只是習慣使然嗎?我們是在保護自己纖細的情感嗎?你甚至也無法警告小孩,除非他們用對代名詞,否則長大就當不了總統,因為連美國數十年來口才最好的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都會說『a very personal decision for Michelle and I』(這是蜜雪兒和我之間一個非常私人的決定)。」

這就是閱讀這本書有趣的地方,作者一定是在覺得自己幹嘛非得堅持某些傳統或標準用法的同時,針對標點符號和文法進行了一番考究,得出了這些旁徵博引的成果。

我的功力和資歷都遠遠不及諾里斯,我互動的對象也多半不是舉世知名、才氣縱橫的文壇巨擘,但是我從這本書裡充分感受到一個「文字職人」對自己工作的執著認真,以及不斷探索文字奧義的內斂自省。

文字編輯工作有很多很細碎的地方,經常要在讀者可能根本不會在意或留意的事情上,糾結老半天。看到《紐約客》「編輯體例的家規」(House Style)之一,是要將數字用文字呈現(例如,250萬,一定要寫成two and a half million,讀者抱怨可不可以改成阿拉伯數字?答案是:NO),我忍不住笑了,因為我想起我常常為了究竟要寫一萬一千人、11千人、1.1萬人、11000人;還是「一、兩萬人」「一兩萬人」「一、二萬人」「12萬人」感到困擾不已。

很細節、很無聊,是吧?我寧可相信在這些看似無關緊要的小事情上斤斤計較,都是為了給讀者一個更一致、美好的閱讀體驗。希望台灣也能有更多給圖書雜誌編輯參考用的中文文法用書,一方面是我可以參考,為自己服務的雜誌試著訂出一套「家規」,更私心的是我自己也想學中文文法,讓自己在文字編輯的路上更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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