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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英文,至高無上的樂趣!英文寫作與賞析套書:英文寫作的魅力》、《英文的奧妙》、《清晰簡明的英文寫作指南

 

英文的奧妙》改版自《逗點女王的告白》

【《英文的奧妙》推薦序】英文文法原來這麼有趣!

文/黃玟君博士 | 台灣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副教授

  英文文法令人恐懼,因為規則極其複雜,「例外」也多,而且文法規則枯燥無趣,著實讓人難以記憶。這也是為什麼在學了多年英文、研讀不知幾本文法書後,文法依舊是許多學習者心中的痛。

  本身也是英語學習者,雖然在大學任教多年、英文造詣尚佳,但我仍必須承認,自己對英文文法的一些細節仍不甚了解,甚至時有混淆,因此必須在家中及研究室堆放數本文法書以便隨時查閱。不過在拜讀完瑪莉.諾里斯(Mary Norris)的《逗點女王的告白》後,我才了解,原來不只非母語者(non-native speaker)對英文文法如此困擾,多數母語者(native speaker)對它也是一知半解,犯錯連連呢!

  釋懷了這點之後,我便更能用輕鬆的態度去閱讀這本充滿智慧且幽默的「半自傳文法書」。我之所以稱之為「半自傳文法書」,乃因為這本書兼具自傳與文法書的雙重優點。在書中,作者用詼諧的筆調描述她多年在《紐約客》擔任文稿編輯的甘苦談,讓我可以在如同閱讀精采小說的同時,自然而然地學到英文拼字、標點符號、發音等文法規則,可說一石二鳥!

  在書中,作者從她擔任校對工作的成功與失敗經歷、以及從事編輯時與不同名家打交道的經驗出發,將英文文法中最令人頭痛的諸多面向旁徵博引、以各式實例呈現,讓人不禁對其人生經驗之豐富、對語言掌握之精準,以及其博覽群書、兼通古今之豐沛學識大大佩服!

  書中我認為最有趣之處乃在對鼎鼎大名的詞典編纂學者諾亞.韋伯斯特(Noah Webster)生平的描述。台灣學習者在學習英文的過程中,應該都用過韋伯所編纂的眾多詞典,然而對其生平卻很陌生。我在學生時代接觸韋氏詞典時便很景仰這位學者,藉由本書作者的詳細介紹,我才知道韋伯編纂這些詞典的諸多奇聞軼事,也更了解韋伯與現今美式拼字的深厚淵源,例如他刪去了colour和flavour等英式拼字裡的u、也把theatre和centre字尾的re改成er,使其更貼近英語發音等,這些都大大地影響了美式英文的拼寫方式。至於書中我最喜歡的部分,則是第三章關於語言的性別議題,因為藉由作者對此主題的深入觀察,讓我了解語言根據時空演變的特性,以及與時俱進的精神。

  此外,作者在書中也提到,台灣學習者常會混淆的關係代名詞that與which用法、以及美國人常誤用的who(主格)與whom(受格)用法,還有長久以來困擾寫作者的標點符號問題,例如如何適切使用連字號、破折號、分號及冒號等。在舉例解析這些文法要點時,我最欣賞作者之處便是其對文法「務實」的看法,亦即語言畢竟是人類用來溝通的工具,因此就算文法書中條列許多規則,確切的用法還需視情況而定,無法完全加以規範。

  的確,語言的用法見仁見智,在這點上,我覺得作者舉得最好的幾個例子便是在其提到「利用and連接所列出的一堆東西時,最後一項東西的前面要不要加逗號」這個規則。在規則中,她舉出的例子之一是:「This book is dedicated to my parents, Ayn Rand and God.」在這句話中,如果不在Ayn Rand and God中間加上逗號(Ayn Rand, and God),其意思便可能從「本書獻給我的父母、Ayn Rand以及上帝」變成「本書獻給我的父母,他們即是Ayn Rand和上帝」。可見一個逗點之差,差之千里!所以即使作者沒有強迫我們接受「需加逗號」這個規則,但由此例可以得知,為避免混淆,寫作時最好還是在and前面加上逗號:「This book is dedicated to my parents, Ayn Rand, and God.」。

  也因此,雖然作者通篇講述英文文法的種種,卻極少用評判的角度告誡讀者該如何使用文法,反而用循循善誘的方式潛移默化讀者。例如她在提到「拼字」時便很巧妙地提醒:「拼寫是英文的衣著與外在表徵」、「拼錯字有損自己的公信力」;而在提到一般人對英語誤用的態度時也說,雖然很多人會覺得誤用久了,就算是錯的寫法也可以接受,但觀念還是必須導正,不能以訛傳訛。

  最後我要點出的是,作者的幽默其實從本書書名《Between You & Me: Confessions of a Comma Queen》便可窺知一二,因為其中的between you and me即是美國人常誤用的說法之一(會說成between you and I),而comma queen(逗點女王)則是玩了諧音drama queen(戲劇女王;小題大作、大驚小怪之人)的文字遊戲。所以,如果你本身對英語這個語言著迷,或者出身於英語相關科系,或者本身即從事文字編輯相關工作,甚或正在學習英文文法但厭倦硬梆梆的文法書,則這本書除了會讓你對英文文法有更深的了解,也會打破你對英文文法的既定看法!

 

經濟新潮社-英文的奧妙-立體書.jpg

 

|延伸閱讀|

英文的奧妙:從拼字、文法、標點符號到髒話,《紐約客》資深編輯的字海探險 (Between You & Me: Confessions of a Comma Queen

瑪莉‧諾里斯(Mary Norris)|著

林步昇|譯

|本書重點|

糾正他人錯誤時,務必抱著善意,希望將來自己遭糾正時,人家也客氣待我。

前言  逗點女王的告白  Introduction: Confession of a Comma Queen

 與《紐約客》邂逅開始 

 

有些人可能會很納悶,既然電腦都內建拼字檢查的功能了,我們為什麼還需要文字編輯(copy editor)?

第一章  拼字是怪咖才會做的事 Spelling Is for Weirdos

 藍皮拼字書/韋伯的拼字改革 校對初體驗

 

我老忘記一般人容易把文字編輯想像成巫婆,所以每次發現有人怕我,我都非常訝異。

第二章  那個老巫婆! That Witch!

 which和that如何區分?跟文字奮戰我的大作家們垂懸分詞

 

「女作家」一詞,算不算是侮辱呢?

第三章  語言的性別問題  The Problem of Heesh

 名詞的性別 「he/she」真麻煩 我的弟弟「he」變「she」

 

是 「between you and me」,而不是「between you and I」。

第四章  主詞還是受詞?傻傻分不清楚!  Between You and Me

 Between you and me 動詞、主格、受格 「who」與「whom」的區別

 

逗號原本目的就是要區隔句子,避免造成文意混淆。 以敝社為例,《紐約客》的句子又能放入多少逗號?

第五章  我變我變我變變變:逗號的奧妙  Comma Comma Comma Comma, Chameleon

 狄更斯的逗號梅爾維爾的逗號《紐約客》的逗號體例 索特的逗號 太多逗號

 

每位文字編輯的生涯中,都會有對連字號莫名執著的階段。

第六章  Moby-Dick(白鯨記)中間「那一槓」是誰幹的好事? Chapter 6. Who Put the Hyphen in Moby-Dick?

 連字號提爾的連字號研究《白鯨記》

 

標點符號是超級保守的社團,幾乎不招收新社員。

第七章  當破折號、分號、冒號走進了酒吧 Chapter 7. A Dash, a Semicolon, and a Colon Walk In to a Bar

 狄金生的破折號分號冒號

 

如果撇號要以現存的形式延續下去,就真的需要老天保佑了。

第八章  撇號到底在撇什麼? Chapter 8. What’s Up with the Apostrophe?

 撇號會消失嗎?怪怪的撇號

 

英文中髒話的使用是否已泛濫到了極致?這本來是明知故問,但我偏要自問自答:「Fuck Yeah」(幹說得好)。

第九章  去你×的×××(消音) Chapter 9. F*ck This Sh*t

 這可以刊出嗎?如果想委婉一些

 

我很討厭拆開自動鉛筆的筆頭補充筆芯,感覺好像在用義肢寫字。

第十章  鉛筆控之歌 Chapter 10. Ballad of a Pencil Junkie

 鉛筆派對鉛筆商的回信削鉛筆機博物館!

 

如果你敢勇於面對露柏克,最後就會贏得她的敬佩。

結語  身價百萬的編輯 Epilogue: The Million-Dollar Copy Editor

 遺愛圖書館最後一席話

 

|延伸觀賞|

《英文的奧妙》作者瑪莉諾里斯(Mary Norris)在TED演講:

The nit-picking glory of The New Yorker's Comma Qu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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