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潔、清晰寫作的必要

黃玟君博士國立台灣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

 

  對台灣英文學習者而言,「寫作」可說是聽說讀寫四項技巧中最困難的,於是相關的迷思也最多,例如許多人認為,寫作時用字要愈難愈好、句子要愈長愈好、句型要愈複雜愈好、文章也要愈長愈好。事實不然,甚至剛好相反。

 

  首先,難字容易拼錯,且除非你很清楚知道某個難字的確切意思及用法,否則容易誤用此字。其次,英文句子寫得愈長,出錯的機會也愈高,因此倒不如多用簡短句子,確保每句切中要旨,偶爾再用「連接詞」等方式加長句子的長度。再者,一個充斥關係代名詞、子句、倒裝句型的複雜句子讀起來不僅令人感到吃力,也容易使人抓不到重點,倒不如多使用簡單句,再適度穿插幾句複句、合句,讓句型有所變化。最後,英文作文有一定的結構(例如導論、內文、結論等)、每個段落也有大致固定的寫法(例如主題句及支持細節),若在沒有結構的情況下東一句、西一句,想到哪寫到哪,便容易讓讀者看穿自己對英文作文認識的淺薄,不可不慎。由此可知,想要寫出簡潔、清晰的好文章,便需破除寫作的迷思!

 

  約瑟夫.威廉斯教授的《英文寫作的魅力》便是一本提倡並教導簡潔、清晰寫作的好書。在這本書中,作者提出英文寫作的十大準則,每一條都值得讀者好好體會。與一般強調「理論」的寫作書不同,本書不提抽象艱深的理論,而是利用大量對照的實例說明某項寫作準則,精闢解說不同實例的優劣,然後再舉更多的例子闡述此準則,甚至提出供讀者診斷自己作品的方式。

 

  在本書所提出的所有大大小小準則中,我認為最關鍵的便是「將一個句子最重要的人事物當主詞,並將最明確且重要的動作當動詞」。的確,根據約瑟夫.威廉斯教授的說法,寫作時應將主詞與動詞明確且直接寫出來,讓讀者可以盡快找到主詞與動詞,而不是為了賣弄個人文采,將形容詞或動詞「名詞化」(亦即常用抽象名詞當主詞),或將主詞、動詞分隔遙遠,讓人讀來滿頭霧水。以書中句子為例,與其寫The intention of the committee is to audit the records.,倒不如寫The committee intends to audit the records.。

 

  至於此書中我受益最深的章節便是第八章「簡潔」。為什麼呢?台灣近幾年贅字問題嚴重,新聞媒體乃始作俑者。例如記者常將「今天稍早以前」掛在嘴邊,殊不知「稍早」即有「以前」之意,兩者擇一即可。此外,如「大約100元左右」(「大約」、「左右」應刪除一個)、「這是他當初始料未及的」(「當初」即「始」,故「當初」應刪除)等講法,都讓人不禁搖頭嘆息。

 

  欲寫出簡潔的句子,約瑟夫.威廉斯教授認為必須刪除沒有意義的字(或在意義上與其他字詞重覆的字),此外也必須用單字取代片語、將否定改成肯定,以及刪除無用的形容詞及副詞。以書中句子為例,22個字的冗贅句子 In my personal opinion, it is necessary that we should not ignore the opportunity to think over each and every suggestion offered. 遠遠比不上短短5個字的 We should consider each suggestion. 來得精鍊清楚。至於我寫作時常會用的the reason that、despite the fact that、in the event that、concerning the matter of等,恰好都是本書作者耳提面命必須避免使用的,因此這章節的內容值得我反覆琢磨、時刻銘記在心。

 

  除了上述,本書尚提供許多書寫上的極佳建議,例如「避免在句尾使用介系詞」、「對等句型可以優雅地延伸一個句子的行文」、「(寫長句時)應盡量讓主、動詞及早出現,讓讀者盡早知道主題,然後在句子後再去鋪陳細節」等;此外,本書也挑戰了一些視為理所當然的寫作規則,例如「許多人以為句子出現被動式就是不好的句子,但被動式在某些情境下卻很有用」等。總之,若您是英文寫作的新手,則此書值得您好好研讀;若您常常以英文書寫,但想在寫作這條路上精益求精,則此書值得您細細品嚐。

 

QD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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