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國的不民主以及對國企,民企之控制, 法治根本不上軌道, 服貿協議當然應審慎評估.最好是全面評估重新談判.

學生占領立法院, 也只是還原 "議會"的原本意思而已, 當國會議員已經失職的時候. 

應該很多人讀過了:

兩岸服貿協議對我國的衝擊分析 by 鄭秀玲教授 (台大經濟系)

http://homepage.ntu.edu.tw/~ntuperc/conference-1-files/20130716_jang.pdf

國民黨想讓服貿協議直接在立法院以存查方式處理,其涉及違法違憲的理由, 國際協定的立法程序應該如何,

這篇文章寫得很清楚:【服貿】〔轉貼〕〈人權與正義〉/蔡宗珍

https://www.dcard.tw/question/6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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