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設罷工糾察線 遲到23年
  
  • 2012-08-31 01:29
  • 中國時報
  • 【盧思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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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隆紡織工會已罷工近三個月,榮電公司員工也於日前赴行政院抬棺抗議。就在這些慘遭資方惡性關廠、積欠薪資/資遣費/退休金的勞工怨憤抗爭時,勞委會核釋了罷工糾察線的定義及相關規定。這是政府首度明確規範勞工合法罷工得以包圍資方營業處所的權益,卻已遲到了二十三年。

         罷工糾察線在國外常見,在台灣雖於八○年代後期勞工運動蓬勃發展後屢被援用,卻直到二○○九年才修訂入勞資爭議處理法;又拖延至去年五月始由行政院公布施行,而至現在才有明確規範。其內容雖未能令勞工團體滿意,但已足以明確排除集會遊行法之適用,避免警察介入勞資雙方的私權糾紛,甚至形成國家機器幫資方鎮壓勞工的不公義,對於台灣勞動人權的提升可謂一大步。

         一般社會大眾常把罷工視為洪水猛獸,除非身受關廠、欠薪、惡性倒閉之害,否則難以體會罷工抗爭者的辛酸;又或認為罷工就是在家休假,不應該上街頭妨害交通與公共秩序,因而對罷工者抱持反對、譴責的心態。殊不知罷工對受害勞工而言,是最不得已、也是最煎熬的選擇。因罷工期間依法不能支薪,家庭生計立陷困境;即便罷工合法,參與者也要冒著被資方秋後算帳,予以開除、調職、降級…甚至司法追訴等風險。

         此外,老闆的意志只須一聲令下即可執行;成百上千的勞工要能團結罷工卻很困難。在罷工期間,資方往往針對參與的勞工逐一拜訪或打電話,以各式各樣的威脅、利誘要求復工,各個擊破。因此,勞方必須擁有設置罷工糾察線的權利,在工作場所入口處集結,以說服不參與罷工而欲進入工作之勞工,請其團結加入罷工行列,才能落實罷工效益,取得和資方談判的籌碼。

         但,罷工糾察線只是勞方最基礎的防線,並非刀槍不入的鋼鐵堡壘。對每一個參與罷工的勞工而言,那一條線充滿痛苦和煎熬,是個人利益與勞工團結的脆弱分界線;如遇公權力偏頗不公,更易被摧毀瓦解。

         以一九八九年的新竹遠東化纖罷工為例,在縣府協調破裂後、工會發動罷工程序前,廠方即將二名工會領導幹部免職;隨後工會以懸殊票數通過合法罷工案,發動會員包圍廠區各個入口,設置多條罷工糾察線。剛開始資方只動用保全人員把守入口,沒多久鎮暴警察介入,驅散罷工線,沿路追打支持工會的勞工及各地來聲援的工運人士;更大的打擊是,新竹縣政府竟然在罷工行動堅持十一天後,宣布罷工非法。

         第十二天,在一個春雨淒冷的早晨,眾多心裡支持工會的勞工將雨傘壓低,在遠化大門綿長地排成一列,低頭進入廠區工作;徒留宣傳車上已被開除的工會領袖羅美文等人聲嘶力竭的道德勸說…遠化罷工前後,全台各地近四百名工會幹部或工運人士遭到資方解雇或司法起訴,讓起步不久的台灣工運遭受嚴厲打壓。勞委會核釋的這條罷工糾察線,整整遲到了二十三年!

         (作者為台灣社造聯盟副理事長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2083100453.html

    合法罷工圍廠 從此不得驅離

    中國時報【許俊偉╱台北報導】

    勞資爭議不斷,華隆員工日前徒步從苗栗走到總統府抗議,遭欠薪近六千萬元的榮電員工昨天也赴行政院抬棺抗議。勞委會選在此時公告核釋令,即日起工會只要取得合法罷工權,可在緊臨雇主營業處所外設置「罷工糾察線」,除非有違法行為,警方不得執法驅離。

    這是政府首次明確規範勞工合法罷工得以包圍公司的權益,可說是國內勞工權益一大進展。但核釋令未對「緊臨」進一步定義,外界憂心這條「無形的線」未來還是有執法爭議。

    《勞資爭議處理法》早有規定,工會經過半會員以直接、無記名投票同意,可宣告罷工並設置糾察線。但因法令未對罷工和糾察線有明確規範,以致國內罷工案件經常可見警方過度介入勞工行使罷工權。

    以去年底太子汽車爆發積欠員工薪資案為例,當時勞工經工會投票取得合法罷工權後赴總公司罷工,卻因人數過多遭警方舉牌,被疏導到附近公園後又被舉牌。

    根據勞委會剛公告的核釋令,工會只要取得合法罷工權,可在雇主營業處所的緊臨區域設置罷工糾察線,該線可以用言語、標示、靜坐或其他協同行為等方式進行。

    罷工糾察線國外行之有年,工會為傳達罷工訴求,會在公司進出口設置糾察線,「柔性阻擋」其他員工入內上班,進而支持罷工行為逼雇主「踹共」,但不得影響人身自由,罷工群眾會在糾察線內以靜坐、呼喊口號或標語等方式「勸諭」其他員工。

    但紅線在哪?核釋令沒定義,拉太遠對其他員工沒壓力,太近又可能影響人身安全。勞委會說,考量營業處所有大有小,周邊地理環境也不一,像在百貨公司和廠房外罷工,情境都不同,訂太死反而有爭議。

    勞委會說,國外也未對糾察線有距離規範,都是概念性的,像德國曾有判例認為罷工糾察線應離進出口二到三公尺,但美國也曾有罷工案是在離大樓門口五、六公尺的人行道外,核釋令已在工會和執法單位間取得最大公約數。

    不過糾察線也非無限上綱。核釋令規定,工會設置糾察線時應指派足以辨識身分之糾察員維持現場秩序,並注意人身安全、公共秩序、交通安全和環境衛生。

    http://tw.news.yahoo.com/%E5%90%88%E6%B3%95%E7%BD%B7%E5%B7%A5%E5%9C%8D%E5%BB%A0-%E5%BE%9E%E6%AD%A4%E4%B8%8D%E5%BE%97%E9%A9%85%E9%9B%A2-213000738.html

    糾察線─勞方痛苦抉擇 理應尊重
  • 2012-08-22
  • 中國時報
  • 許俊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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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影《舞動人生》中,一名想回礦坑上班的父親,在衝過罷工糾察線後進到礦區,最後卻抵不過內心掙扎回到罷工行列。勞團認為,這條線不僅是勞資爭議焦點,也是勞工個人與工會集體行動的痛苦抉擇,除非有違法脫序行為,否則警方本來就不該過度介入。

     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謝創智說,合法罷工在國外早是民主核心價值,很少見到警方會隨意動用執法權。他認為,這條罷工糾察線是否有明確距離並非關鍵,國內問題根本是警方應修正執法觀念,不要再用過去以集會遊行法的概念來處理罷工案。

     謝創智指出,只要經過半會員同意,工會不受集會遊行法規範即取得合法罷工權益,這是勞資雙方的爭議,但國內警方過去卻總是以「社會秩序」的概念來看待罷工案,執法單位甚至在處理罷工案時常已預設立場勞工會鬧事,直言「警方心態要改」,否則就算線拉再遠,警方還是干預。

     中華電信多年前曾在總公司外罷工,依法設起罷工糾察線,警方卻以集會遊行法來處理罷工案,還和工會罷發嚴重衝突,警方的驅離動作反讓勞資關係陷入新的矛盾和緊張中。

     太子汽車去年底的罷工案因遭警方舉牌驅退到附近小公園,當時不僅外界質疑警方過度執法,還有立委隨後要求勞委會應向警政署宣導勞工法令。

    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100317/112012082200043.html

    替華隆案解套 立委提修法 優先清償勞工債權

  • 2012-08-29 01:16
  • 中國時報
  • 【陳文信/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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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隆工會罷工近三個月,本周勞資雙方的「機具保衛戰」更使抗爭行動升溫。眼看衝突一觸即發,綠營立委將提案修法,將資方積欠勞工的薪資、資遣費及退休金,列為債權的最高順位;公司若歇業、倒閉、欠債或破產,其名下廠房或設備等資產,應優先用於保障勞工權益的項目,盼能替華隆風波解套。

         華隆積欠三七二名員工共二.六億元資遣費和退休金,員工六月起罷工抗爭,廠房內的機具遭法拍後,勞方將其視為和資方談判的最後籌碼,日前誓死阻擋機具運出,與警方引爆衝突。

         民進黨立委李昆澤昨天表示,他將提案修正《勞動基準法》第廿八條,明訂雇主因歇業、清算或破產,「勞工本於勞動契約所生之債權」優先於抵押權、質權等擔保物權之權利;也就是說,勞工的薪資、資遣費及退休金為債權的最高順位。

         依現行《勞基法》,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積欠員工六個月內的工資,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利。但李昆澤指出,實務上工資債權無法落實,因為依照其他相關法令,還有賦稅、不動產抵押權、動產質權及動產抵押權等債權的順位,都優先於工資債權。

         李昆澤表示,他因此將提案修法,明訂勞工的債權為第一順位,如此不僅保障勞工權益,還能減少企業倒閉對政府「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財務衝擊。

         另外,台聯立委林世嘉也表示,華隆案延燒這麼久,公權力卻好像憑空蒸發,「難道政府沒有任何武器能捍衛勞工的權益嗎?」她強調,若想要替華隆案找解套方案,政府就算「沒法」也要「找法」,而她也有意要透過修法,從制度上著手。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2082900132.html
      
    工會辦公室遭斷水電 華隆人破門進廠
     
  • 2012-08-29 01:16
  • 中國時報
  • 【黎薇/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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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隆工會辦公室廿八日突然被斷水斷電,工會認為這是標得華隆廠房和機具的苗栗縣副議長陳明朝公然挑釁行為,五、六名工人憤怒推倒總廠大門,大批工人進入正在拆卸機具的廠區請總廠負責人出來說明,一小時後在警方的協調下工人暫時離開廠區,現場才恢復平靜。

         昨上午十一時四十分許,華隆頭份總廠旁工會辦公室突遭斷水斷電,「許多正在洗餐盤的工人們措手不及」,工會覺得這是陳明朝對近日罷工、阻止出機具行動做的「恐嚇」,五、六名工人不滿的推倒大門,衝進廠區找斷水電的人討公道。

         工會指出,當初副議長陳明朝承諾提供辦公室土地使用,等勞資爭議結束後,才會拆卸廠區建築,將工會視為「棺材本」、價值六億元的「紡織原料聚合機器」運出。

         上百名罷工工人和聲援學生一路高喊口號走進廠區內,許多女工靜坐在正在拆解中的建築物和機具旁,臉上滿是無奈與憂愁。

         約一小時後大批工人撤出廠區,工會常務理事陳通琳、林俊烈被帶回警局偵訊。副議長陳明朝說,總廠土地和機具是他依法得標的財產,原本規畫這個月底就要拆除完畢,因考量華隆勞資爭議才暫緩,請勞工體諒他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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