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有光是知名的華人經濟學家, 於福利經濟學方面研究很深.

本文主要結論為, 平等政策(社福政策) 最好是施行整體性的平等政策, 而非個別措施的平等政策.

  • 2012-07-25 00:57
  • 中國時報
  • 黃有光
  •  台灣馬英九總統在今年連接多次推行意圖增加平等的「富人稅」,包括控制房屋投機與奢侈消費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與證券交易所得稅,還增加油電的價格,受到不小的反對。筆者不是台灣居民,不想參與台灣政治,只是從純粹經濟學觀點,討論措施的利弊。

     經濟學第一福祉定理證明,在一些簡單假設(主要是不考慮汙染與無知等問題)下,有完全競爭的市場經濟的全局均衡會達致資源的最有效率(efficiency)的配置,不需要政府的干預。然而,這並不表示也會達致最公平的所得分配。因此,如果從社會正義或平等(equality)的考量,政府進行財富的重分配,雖然不能夠用經濟學來支持,但也不能夠用經濟學來反對。從社會平等的觀點,只要重分配的程度不是太大,方法不是太沒有效率,很可能是利大於弊的。

     其次,如果考慮到近幾十年的心理學、行為經濟學與快樂研究的一些發現,就可以認識到,對奢侈品徵收額外的稅收不但能夠增加平等,而且也能夠提高經濟效率。

     一個發現是,小康後的消費水準,幾乎完全不能增加人們的快樂。但人們還是拚命要多掙錢,多消費。這主要是人們之間的相互競爭、相互攀比、相互炫耀。炫耀性消費的重要,早就有經濟學者討論過,但近來的研究發現,相對攀比的重要性,遠遠超過以前人們所想像的程度。甚至在中國與印度的落後農村,相對收入的重要性也是絕對收入的兩倍左右。相互攀比的結果是,對整個社會而言,大家辛苦多工作,多賺錢,多消費,但只是相互抵消,並不能夠增加快樂,反而增加汙染,危害環境,造成減少福祉的增長。因此,應該對高收入徵收高額的所得稅,對有炫耀性的奢侈品徵收較高的稅率。

     筆者也曾經在《美國經濟評論》論述過,像鑽石與黃金類的物品,不是其消費量,而是其總價值(消費量乘以價格)影響消費者的效用。對鑽石性物品征一百億元的稅,不是造成一三○億元的總負擔,也不是一○○億元的負擔,而是完全沒有負擔,因為當價格隨稅收而增加時,消費者可以減少消費量而不減少價值與效用。如果不考慮行政成本,政府稅收的增加,完全是淨得利。因此,純粹從效率的觀點看,也應該對這類物品徵收很高的稅。

     像遊艇與象牙之類的物品,有炫耀性的成份,也有鑽石性的成分,現在一○%的稅率,肯定是太低了,以後應該繼續提高。

     有些讀者可能同意奢侈稅,但認為油電是必需品,不應該加價。油電的生產與消費,對環境有很大的危害。因此,油電的價格不但應該充分反映其生產等總成本,也應該通過對油電的徵稅來反映其對環境的危害。如果油電的價格已經充分反映其生產與環境的總成本,則不需要加價。然而,在台灣的情形,油電的價格不但沒有反映對環境的危害,連生產成本也沒有充分反映,加價是非常必要,符合效率與環保的。

     然而,如果油電加價,低收入者怎麼辦呢?筆者認為,在個別問題上應該採取效率掛帥的政策。這可能增加人們的實際收入分配上的不平等。效率提高而不平等增加,社會福祉未必增加。這問題可以通過增加整體的平等政策的幅度(增加對富人的稅與對窮人的補貼)來解決。不過,這會打擊激勵,而造成效率上的損失。為了減少這損失,多數經濟學者反對增加整體的平等政策的幅度,而容忍、支援、甚或鼓吹在個別問題上的平等措施,例如補貼窮人多消費的物品,或在成本效益分析上用所得加權,把富人的一元算成五毛,把窮人的一元算成二元。這雖然有效率上的損失,卻因其在平等上的貢獻而被接受。多數經濟學者認為,單靠整體的平等政策,由於幅度大,通過打擊激勵造成效率上的損失很大,因為這損失與扭曲(如稅率與補貼率)的平方成正比。因此,對平等的追求,應該分散到許多個別問題上。十個二的平方等於四十,而一個二十的平方等於四百。

     上述似乎很有說服力的論點,忽視了下述重要差異。如果沒有效率上的原因,而純粹由於財政收入上的原因,對個別物品徵稅,效率損失與稅率的平方成正比。人們購買某物品的多少,根據這物品的價格與其邊際效益。如果不考慮行政成本,徵收同樣的稅額,分散向多種物品徵收,效率損失比較低,「十個二的平方等於四十」的演算法大致合適。但是這演算法不合用於平等政策對激勵的打擊,因為人們決定是否多工作,多掙錢,是根據多掙的錢的總購買力。因此,平等政策對激勵的打擊,是根據所有平等政策的總和而定。把平等政策分散到多方面,只要是對平等的達致是一樣的,對激勵的打擊也一樣,並不能減低。相反地,在個別措施上的平等政策,除了對激勵的打擊,還會在不同物品之間造成扭曲。因此,在效率上造成更大的損失。因此,對平等的追求,應該由整體的平等政策來達致。在個別措施上,應該以效率掛帥。這就是筆者「一元就是一元」的主要論點。

     個別措施的效率掛帥是否與筆者對奢侈稅的支持有矛盾呢?沒有,因為筆者對炫耀性與鑽石性物品徵收高稅的主張,主要是根據效率的考量。

     (作者為澳大利亞Monash大學經濟系教授,澳大利亞社會科學院院士)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20725000519&cid=1206

    亦可參考以下書籍:

     QC1047  

     公平與效率:你必須有所取捨

    QC1022  

     快樂經濟學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EcoTren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